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发布了2026年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省文旅厅的要求:
1.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五类项目须于5月28日前将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省文旅厅,逾期未报的项目,省级审核将不予受理。
2. 各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中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进行汇总后,于5月16日前统一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申请开具内容审读意见,未汇总或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报时间和流程: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各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index.html),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科学规范填写,务必注意形式及内容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一)2025年5月12日前,各学院汇总申报项目中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报送方式:将纸质版申报《申报书》、《汇总表》、《个人承诺书》各1份至科发院,并同步报送《汇总表》EXCEL版,以及相关申报材料(例如,视频、作品等)电子版至kfy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2025年5月20日前,各学院汇总报送纸质版《申报书》或《申请表》、《汇总表》、《个人承诺书》各1份至科发院,并同步报送《汇总表》EXCEL版,以及相关申报材料(例如,视频、作品等)电子版至kfy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各学院(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科专家做好项目论证以及意识形态审核,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注意:如上报的项目申报人及课题成员不符合申报资格,将影响该院部年终科研考核。
(三)2025年6月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具体公告见以下网址:
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