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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与奖励

关于评选湖北科技学院2013-2014年度 “十佳”科研骨干的通知

时间:2015-01-12 09:08:45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我院在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员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的科研热情,打造一支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学术队伍,不断提升我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每二年开展一次湖北科技学院“十佳”科研骨干评选活动。现将2013——2014年度“十佳”科研骨干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内容

(一)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内容

“十佳”科研骨干评选内容为以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奖励、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科研和学科建设实绩。

本届“十佳”科研骨干评选材料时限为2013131201420141231日期内的所有材料。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十佳”科研骨干,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其中国家级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国家级项目子课题、国家级合作项目以及教育厅团队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高级别学术论文。

3.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高级别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被三大检索收录,且影响因子单篇2.0以上或累计5.0以上;人文社科类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4.在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和成功申报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者。

5.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颁发专利证书或在科研成果开发、技术转让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6.在全国性音乐比赛、体育比赛、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奖。

有重大争议,由校学术委员会裁定。同等条件下,科研骨干对于人才培养、社会影响等方面所做的贡献可作为优先条件。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推荐“十佳”科研骨干人选。112-15日各单位推荐(含自荐)“十佳”科研骨干人选,并将《“十佳”科研骨干申报表》(科研处网页下载)按时上报科研处。

2、评议“十佳”科研骨干人选。116-20日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材料,并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3、公示“十佳”科研骨干名单。121-24日公示“十佳”科研骨干名单,确认后予以表彰。

附:《湖北科技学院“十佳”科研骨干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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