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一、设立宗旨
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旨在吸引和调动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充分利用湖北科技学院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前沿领域和综合交叉领域研究,开拓新的研究方向,促进开放和交流,提升湖北科技学院自主创新能力,培养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领域的科研人才,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
二、实施原则
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是湖北科技学院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按照《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与验收办法》和《湖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1、辐射技术在线开发;
2、电子束辐射环境监测与保护研究
3、电子束辐射有机合成;
4、电子束辐射保鲜及灭菌研究;
5、电子束辐射对昆虫繁殖与发育的影响;
6、电子加速器在功能材料制备中的应用;
7、电子加速器在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制备中的应用研究。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本基金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主持省级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的经历;
2.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过二区以上SCI论文2篇以上。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基金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8日。
2.基金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为促进湖北科技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申请人需在湖北科技学院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或非动力核技术研发中心双向选择一名联系人。
五、评审、立项及结题条件
(一)基金的评审由湖北科技学院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
(二)评审结果报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处批准,并予以立项,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开发基金项目合作协议,并将项目经费拨付至项目主持人指定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题条件:
1、进行一次学术报告;
2、经费额度在3~5万元的项目,以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单位在中科院二区以上期刊发表SCI论文1篇;经费额度在6~8万元的项目,以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SCI论文2篇,其中1篇为中科院一区以上期刊。
3、经费额度在3~5万元的项目,结题时间为1~2年;经费额度在6~8万元的项目,结题时间为2~3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朱晓明 0715-8265933 18071877685
孙绍发 0715-8143545 13972848937
邮 箱: 30200850@qq.com
附件: 附件:开放基金 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