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北科技学院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凝聚并稳定一批优秀的研究群体,培育具备发展潜力的学术领军人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湖科科〔2021〕16号),现启动2023年度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有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必须是湖北科技学院在职教师。
2.创新团队负责人和创新团队的遴选条件须符合《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湖科科〔2021〕16号)(下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
3.原则上处于建设期内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申报新的创新团队。
4.申报人作为创新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限申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1项。
5.2018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验收合格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符合管理办法遴选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申请重新认定的团队,其团队成员新增或调整人数不得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50%。
二、申报与评审方式
各教学院部根据学科优势凝练研究方向。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经院部审核推荐,按照要求报送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于2022年12月26日前送交科发院。
2.同时需提交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ykyc@163.com。
四、相关说明
1.管理办法中涉及的遴选或考核条目中,论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且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单位;
2.管理办法中涉及近三年的界定:在本次申报中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考核周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科研团队负责人遴选条件中第(五)3.主持与所带团队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的国家基金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主持的在研项目,不包括2020年1月1日之前已结题的项目。
联系人:陈雨潇
联系电话:0715--8260535
附件
1. 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 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