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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时间:2023-12-12 10:39:51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就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各高校应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应有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81月1日以后出生)。

4、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设立高校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专项,不纳入高校申报限额。项目应聚焦黄石市区域和优势产业发展,通过与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原则上从已立项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产生。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原校级团队成员。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流程

1、本项目2023年度我校继续采用二级评审方式,项目申请人填写《2023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评审活页》(附件1,以下简称《活页》)送交所在二级单位。

2、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先对院内项目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再按分配到本单位的申报指标组织院内评审(申报指标附后),于2023年12月2111:00前向科发院提交《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表》签字盖章版,同时须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报送通过院部评审的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及指导性项目的《活页》一式5份A3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应做匿名处理;团队项目提交申报书纸质一式7并准备PPT汇报,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科发院邮箱:xykyc@163.com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3、科发院复核后择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校级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上报教育厅,并组织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络填报。

三、申报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下年度科研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

2、各单位应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本次推荐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科研项目申报(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除外)。

4、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5、主持过2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科研项目申报

6、往年立项的已满4年研究周期的高校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应准备结题,学校将择日组织结题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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