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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时间:2024-02-19 09:06:53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重大项目招标、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国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摘要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s://yskx.mct.gov.cn)

二、申报时间

我校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各学院于3月8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统一报送到科发院,电子版发送到kfyrwskc@163.com

注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

三、申请人条件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请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提交结项材料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4)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10)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具体申报详情请查询以下网站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402/t20240207_951258.html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402/t20240207_951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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