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1/c431030-40268362.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我校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注】修改说明和成果查重报告无需与成果一起装订,另外附即可。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1份;
6.个人承诺书(附件5)和二级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6)各1份(盖二级学院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由各二级管理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科发院。
四、申报受理
根据省级管理单位工作要求,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7月18日-7月19日,请校内各相关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发院FA304室,并同步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kfy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