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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和省级中医药创新团队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09:26:14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要求,2025~2026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和省级中医药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按类别申报,我校可推荐面上项目1项、青年人才项目1项、指导性项目2项,符合团队项目申报条件的择优推荐。

(一)2025~2026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

1.面上项目

该类项目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临床诊疗、疾病防控、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实际工作问题,在疾病预防、诊治、康复、护理、健康促进和监管治理等方面开展研究,充分体现我省特色和优势。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人才项目

该类项目旨在培养一批中医药领域青年学术骨干,特别是为湖北省时珍人才工程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入选人员提升科研素养,搭建成长平台,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研究。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3.指导性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面向全省中医药系统自主选题研究。

(二)省级中医药创新团队

分为省级中医药领军团队和省级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面向具有国家、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重大科研平台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开展申报。围绕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防治、中医药基础、中药现代化创新、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等方面组建团队,开展联合攻关。省级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鼓励中医、西医、中药、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信息工程学等多学科联合申报,鼓励省内外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每年每个团队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2025-2026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

负责人必须是科研项目实际主持人和承担者。青年人才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入选湖北省时珍人才工程青年人才项目的人员除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其他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6年12 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省级中医药创新团队

(1)单位要求。每个团队合作单位不超过4家,其中牵头单位1家、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应有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在所申报重点领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牵头单位具备开展团队建设和联合攻关必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

  (2)带头人要求。原则上应为6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国家优才、中西医结合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带头人等国家人才项目入选人员,且全职在牵头单位工作。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为带头人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占申报指标。

(3)团队要求。近5年牵头承担或完成相关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至少1项。团队总人数一般在25人左右,团队带头人1人,后备带头人3人,团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中至少有1人为中医药人员,博士应占总人数50%以上,45周岁以下人员应占总人数40%以上。团队成员中岐黄工程、时珍人才工程 入选人员占比不少于总人数20%。此外,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非中医药专业人员应不少于总人数15%。

(4)成果要求。应在建设期间获批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促成重大合作项目或成果落地,科研转化经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团队成员1-2名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引进1-2名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团队成员所在单位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开设团队研究领域相关的中西医联合门 诊不少于1个,建立中西医多学科会诊机制,开展团队人员互聘双聘不少于3人。在团队合作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显示度成果,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被国内外学术媒体广泛报道。

(二)研究条件

1.涉及实验研究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必须在经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认证的科研实验室进行。

2.涉及临床研究的课题,应在经批准的国家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临床研究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涉及人的中医药研究(包括对可辨认身份的人体组织或数据的研究) 需经过所属地或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3.鼓励申报人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课题,形成医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申报课题需明确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须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三)研究时间

2025-2026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究起止时间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团队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研究起止时间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能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国内中医药领域先进水平。

(二)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科研项目预算资金除省级补助外,其余所需资金由申报单位足额保障。

(四)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资助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2025-2026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

(五)项目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内容不得与各级、各类已立项的研究课题出现重复。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于1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无需胶装)及各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报送至科发院FA3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过校内评审的申报人于11月13日(星期三)17:00前在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卫生专网:http://88.7.129.120:13702/#/reg; 外网 :https://wdzyybfy.hubeihmdc.cn:11001/#/login)填写《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书》《湖北省中医药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上传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其中,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人还需在线填写匿名送审版,以便后续开展盲评工作。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还须同时报送纸质申报书(签字盖章,胶装,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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