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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湖北省妇联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6-17 18:04:15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部署要求,精准把握新时期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有效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省妇联拟围绕当前妇女儿童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迫切需求,征集2025年度研究课题。根据《湖北省妇联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方向

1.促进妇女就业与职业发展

2.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3.年轻女性婚育意愿下降问题研究

4.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防治

5.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研究

6.妇女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7.其他自拟课题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1.2025年6月24日下午5点前,由院部汇总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①《湖北省妇联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②承诺书;③汇总表,报送至科发院(FA304),并同步提交电子版至邮箱,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省妇联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承接主体与省妇联签订《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课题经费

单个课题经费2-3万元,由课题申报单位提出具体预算,按照省妇联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后,再确定课题支持经费数额。

四、成果验收及管理

1.课题承接主体应于《协议书》约定完成期限内向省妇联提交课题研究成果。除另有约定,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般包括课题研究总报告及高质量成果专报。

2.省妇联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发放《结题证书》。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组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为半年,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结题要求的,省妇联将视情作出停拨、追缴课题经费等处理。

3.除另有约定外,课题成果和相关数据等知识产权属湖北省妇联所有,由省妇联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课题承接主体自行将课题成果和相关数据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公开发表宣传或其它应用,应先征得省妇联同意,并注明“与湖北省妇联联合调研课题”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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