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关于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下午5点,请各单位统一汇总相关申报材料(含附件),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到科发院FA304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kfy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报送。
2.申报材料: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注意】
1.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出版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2.艺术类的优秀博士论文项目从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