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的通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原通知链接:https://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申报办法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申报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教育学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直接受理。
三、校内申报时间和流程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审查工作,经学院自查、汇总、审核无误后,统一整理材料并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院。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报送。
1.申报时间
(1)7月17日上午10点前,报送纸质版《申请书》和《成果》初稿各1份;纸质签章版《申报汇总表》(附件7)和《承诺书》(附件8)各1份至科发院,并同步报送《申报汇总表》EXCEL版至邮箱kfyrwskc@163.com。
(2)7月23日上午10点前,报送纸质版最终版全套申报材料至科发院,并同步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kfyrwskc@163.com。
注:教育学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须在7月17日上午10:00前直接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最终定稿全套材料。
2.申报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修改说明和成果查重报告无需与成果一起装订,另外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