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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增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6-11-05 10:43:47  作者:科发院  点击: 次

校内各单位:

近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增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转发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且在岗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我校限报15人。

(一)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和市级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方式。

(二)(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按照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三)专家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请各学院汇总报送纸质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单位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各1份,并同步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至邮箱kfyrwskc@163.com。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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