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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7 13:47:05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咸宁市社科联文件通知,2023年“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工作开始,为了做好2023年“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与方式

1.选题:原则上根据市社科联编发的《2023年咸宁思想库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择申报课题。

2. 资格:课题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以往成果特别突出的、或有被主要领导批示过的、或被市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过的人员,可破格作课题负责人。党政机关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干部、工作人员也可作课题负责人申报。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必须亲自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并撰写研究报告。

3.申报:

1) 本年度我校限项申报课题30

2) 项目申请人用计算机填报并打印《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表》(附件2)、《咸宁思想库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各一式1份,采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应做匿名处理。

3) 申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Word版)和《咸宁思想库申报汇总表》(附件4)的签字盖章档和电子档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发院,截止日期:2023327日,逾期不再受理。

4) 科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申报材料由科发院统一报送社科联进行复评。

二、立项与结项方式

1.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适时下发预立项通知书;

2. 采取专家评分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项,确定课题结项等次;

3. 结项等次分市级重点课题、市级一般课题、新型智库课题和指导性课题(无资助)。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给予5000元至15000元的资助。预立项的课题组必须于101日前提交结项报告,过期不予受理。

三、结项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1. 择优编发《咸宁社科智库研究报告》,定期报送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高新区主任,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本会主席团成员;

2. 择优在《咸宁日报》专栏刊发。

附件:

1、2023年咸宁思想库课题指南

2、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表

3、咸宁思想库申报评审活页

4、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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