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针对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项目的申报进行了规定,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对此也作了相应的要求,具体内容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www.hbies.cn/sy02/2023-06-02/407.html),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申报时间:
请有申报教育学单列学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单位,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报送到科发院。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另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xykyc@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到科发院(申请书要求是word版,书稿可以pdf版,必须内容清晰)。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