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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时间:2026-01-05 17:37:29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现就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科技管理委托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需求,研究方向面向自然科学领域;二是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学风端正;四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尤其是结合“双百”科技赋能工程与对口县市区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优先予以立项。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青年人才项目。选题应面向解决产业一线技术需求或聚焦新兴交叉学科领域探索研究,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2. 重点项目。选题应重点面向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和新兴交叉学科创新需求,研究目标明确,创新性强,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3. 指导性项目。选题主要面向应用研发、校企合作和成果转化方向,经费自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内容包括前沿交叉研究、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等,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流程

1.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送交所在二级单位。

2. 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先对院内项目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于2026115日11:00前向科发院提交《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表》签字盖章版(附件1,无需排序),同时须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报送通过院内审查的团队项目、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及指导性项目的申报书一式5份(A3打印中缝装订);团队项目还须准备PPT汇报,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科发院邮箱:xykyc@163.com。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3. 科发院复核后择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校级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上报教育厅,并组织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络填报。

4. 通过校内评审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相应版块均可在“云平台”下载,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申报要求

1. 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下年度科研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

2. 各单位应优先推荐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含教育厅)的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同一类别项目已申请立项的不能重复申报,人文社科、艺术类和管理类等类别项目不能参与申报。

3. 推荐申报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负责人、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咸宁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人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科研项目申报。

4. 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5. 主持过2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科研项目申报。

6. 往年立项的已满4年研究周期的高校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应准备结题,学校将择日组织结题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结题。

7.2025年科研项目执行期限:创新团队的执行期限是2025.1.1-2029.12.31;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均为2025.1.1-2027.12.31

8. 推动“人工智能+科研”行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主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组织科研人员学好用好各类人工智能工具,探索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研究的协同创新。学校对使用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的科研项目优先推荐

9. 各单位应严格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率将纳入2026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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