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填写工作已启动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段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 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提交。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填写及提交流程
1、填写《经费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学校财务处提供的项目收支明细账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可选择直接系统填报项目经费决算表再截图打印,或下载“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决算编制说明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经费决算表》、《收支明细账》各打印一份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在财务系统导出收支汇总表时,截止时间请选择2025年12月31日;填写决算表时,“累计支出 数”为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应付未付不计入支出。同时请确认在项目截止时间前无正在处理的账目后,再填写经费决算表,以免出现执行率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如项目外转了合作单位部分直接经费,还需要针对该笔合作经费提供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将合作单位提供的决算数据和学校的决算数据合并汇总,即为整个项目的决算表。
决算表中各科目结余金额均不能为负数。若为负数,结题前请履行一次性预算调整内部审批手 续。
2、在线填写《结题/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附件:如何填报项目结题报告“中的说明,将《经费决算表》财务处盖章版、论文、专利等佐证材料扫描上传到系统附件,最后“填写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该步骤请在2026年1月23日前完成。
3、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留意提交状态,如出现“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填报系统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如专利申请日早于资助开始时间)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3、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4、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2025年结题报告特别要求: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请将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姓名及标注基金批准号处高亮处理】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7、往年基金委退回的常见意见(供参考):
(1)正文部分过于简单,请包括研究相关数据、图片等。
(2)盖章决算表请上传在附件中。
(3)决算说明书内容过于简单,直接经费请按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个科目分别说明每个科目大致用于哪些支出。
(4)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经费金额不一致。
(5)项目经费结余占比如超50%,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决算说明书》中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和结余经费使用计划,并经过单位财务盖章审批。
(6)研究成果与项目不相关;部分研究成果基金标注有误;部分研究成果未在资助期内。
(7)附件未上传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