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科研处配合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小组由科研处李岱处长会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阮国龙副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5月14日,检查小组对基础医学院、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药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院部科研实验室进行了详细深入的安全巡查。
检查组认可各院部负责人对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视,督促各院部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科研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把隐患治理于萌芽状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建议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科研工作人员对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互查,建立良好的安全监督机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面反馈给院部和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求院部限期整改,并安排了工作人员对整改成效进行复查。就整改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困难,检查组现场联系了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