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科技成果管理的规范化,扩大我校科技成果的影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方便科技成果的报奖,现决定对2008年以来已结题验收的自然科学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通过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市厅级科研项目成果原则上要求登记。科技厅成果登记系统网址: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凡2008年以来已完成结题验收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请于3月30日前联系科研处和市科技局申请登记用户名和密码。
根据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的说明,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需上传的资料如下:
(一)、凡拟登记应用技术成果应上传以下材料:
1、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发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彩色扫描成的图片。
2、用户证明和经济效益证明不少于2份彩色扫描成的图片。
3、计划内项目提供计划任务书,合作项目提供委托书彩色扫描成的图片。
4、查新报告彩色扫描成的图片。
5、相关技术资料及工作报告或研究报告的电子版。
6、科技成果登记表的电子版。
(二)凡拟登记基础理论成果或软科学研究成果应上传以下材料:
1、鉴定证书彩色扫描成的图片。
2、计划内项目提供计划任务书,合作项目提供委托书彩色扫描成的图片。
3、相关技术资料及工作报告或研究报告的电子版。
4、科技成果登记表的电子版。
我校科技成果登记通过市科技局进行。联系人:科研处周春丽,电话:8260535;市科技局:祝俊,8132108(办),13997517156(手机),胡平:8132101(办)
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处
2015-3-23